哼。
本帖不幸被 色拉 于 2010-7-22 21:07 噢啦噢啦过我想要杀人。
或者,
我想要去死。
相信很多人都会在某个时候有过这样的念头。
倒向死亡通常会被看作是软弱。
如果够坚强就会有勇气面对生活所带来的磨难,可以昂着头凶狠的走下去。
只有弱者,只有弱者才会选择怯懦的逃避。
所以大多数结论中寻死是懦弱的表现。
人们总有奇怪的论调;连死都不怕还要惧怕生存么?不然就是说,敢于面对生活的人根本就不会怕死,因为死亡轻而易举。那么究竟是生存比较可怕还是死亡更令人恐惧呢?我猜这个问题的答案会因时因地而发生改变。
当一个人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会觉得死亡更容易接受,如果没有,那么也许他只是个完美主义者。
总之,魔鬼时刻的围绕在我们周围,在任何一个看不见的地方潜伏,耐心等待我们最脆弱时刻的到来。
那时候死亡唾手可得。
所以当软弱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步向死亡。
或者,杀人,杀人也是。
如果你无论如何都说服不了某个人的时候,杀掉他,或许能够让他不再顶嘴,但也永远失去了说服了他的机会。
只是有的时候,我们宁愿倾向得到那片刻的安静。
战胜比杀掉更艰难,所以只有懦弱的人才会去选择后者。
是的,没错。
我胆小如鼠,害怕争斗,绝不主动挑起事端。
躺在手术台上,尽管我的脸已经药物的作用下完全麻痹,但当我想到医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用他锋利的手术刀划破我的皮肤时,心还是忍不住揪做一团。
不知道已经过了多久,数小时对我来说仿佛延长为无尽的折磨。
为我手术的是一个不知名的秘医。
为了找到合适的人选,花费了我不少力气。
我不清楚他的技术如何,只是从他的收费标准来判断,如果希望变成美男子我劝自己还是死了这条心。
现在只要没有人能够认得出我就足够了。
总之,杀人是怯懦的行为。
你捡起手枪扣动扳机,枪口指着自己你是懦夫,指向别人你还是懦夫。
一秒钟的事情,无论怎么选择,你都将是个懦夫。
这可真奇怪,我很想知道第一个用枪杀人和用枪自杀的人,这两个老懦夫究竟会做何感想。
那么发明枪的那个人呢,他到底又算是什么。
懦夫之王。
还是懦夫缔造者。
又或者是懦夫快捷方式创始人?
不管怎样,因为有他,才让一切都变得易如反掌。
用刀子,就困难太多了。
恐怕不是每个人都有杀死动物的经验。
如果不是厨师,你很难有机会对着一大群动物打开杀戒,即便是偷猎者或者是正八经的猎人。
并不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手起刀落。
要是碰到新手弄不好还会赔上自己的手指头。
我认识一个被厨师学校开除的家伙,他甚至连电脑都用不好,更别提乔布斯的IPHONE四代手机了。
自动手枪偶尔会出现卡壳的情况,但左轮手枪就不会。
从没听说过有谁被左轮手枪的扳机勒掉了手指头的。
只有些不是很体谅顾客的厂商会把扳机弹簧调整的有些紧,开枪的时候会因为用力过度而导致枪口下垂,从而偏离了你打算要射穿的东西。
如果真的倒霉碰上这种事,那就只好多走上几步路,靠近些,减少失误率的发生。
其实也累不着的。
躺在手术台上除了担惊受怕,实在非常无聊。
我不禁想起对自己失望透顶的那个晚上。
在这个世上,有些事做的来,而有些怎样也做不来的,每个人都一样。
我曾经班上有个数学非常好的同学,当时所有人都称赞他智商很高,事实也差不多,我从没见过他被哪道数学题难住过。
但是他始终都学不会爬竿,上学的时候男生都喜欢爬竿,就连最胖的胖子也能勉强攀一小段然后吃不消的滑下去,唯独他不行。
这让大家在心理上平衡很多,也让那个同学少受了不少欺负。
我的数学非常差,非常差,以至于我计算很久也想不通为什么开了十五枪以后弹仓里一颗子弹都没剩下。
也许是因为脑筋不好的关系吧,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容易应付的人,几乎所有的错误最后莫名其妙的都被推到我的头上。
难道办公室的房间有夕照也是我的问题?我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而已呀!
正是我的存在,让其他人的生活都轻松很多。
这可不是我希望听到的答案。
我觉得这个医生也许给我用的是劣质的廉价麻醉剂,而并非像他说的,是国外的进口药。
因为我还无聊的醒着,而没有像电视里的整容患者那样睡得很香。
搞不好电视里很多都是骗人的。
很多情节都非常明确的表示,如果用很厚的外套裹住某个人的脑袋,那么你就不会听到子弹射穿他头骨的声音也不会被弄得满身是血。
结果是,我尊敬的主管威尔逊先生,他的颅腔就像个重低音炮,不仅如此,我还被迫处理掉了衣橱最昂贵的那件衣服,就因为上面那些分不清是血浆还是脑浆的粘着物。
他的伤口就像个活火山,没完没了的喷发出血红色岩浆。
不,应该说,像用手指压住打开的水龙头更贴切。
虽然身体还是不能动,但麻痹感已经从头顶慢慢退去,我猛的睁开眼睛。
医生刚好俯身在我面前,挡住了他身后的吊灯,不然我鲁莽的举动会伤害自己的眼睛。
他看起来被我吓坏了,肩膀激烈的抖动,我觉得脸颊被狠狠捅中。
看来我形容的没错,血液在压力作用下就和被手指压中的水龙头一模一样,发出噗的长音。
噗~~~~~~~~~~~~~~~~~~~~
估计我脸上的伤口不轻,因为单从出血量来看并不亚于威尔逊的脑袋。
如果这个伤害是永久性的我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谁管你是不是因为我突然睁开开眼睛才导致的,趁着我还不能讲话,你就尽管多说几句吧。
我才看不上你们那些推卸责任的大道理呢。
真的生病的话,最好还是去大医院。这是我的切肤体会。
失血过量让我整个星期都感觉不到力气,而且我的脸包得像个粽子也不能出去抛头露面。
这期间,我能做的就是看看电视,或者通过网络,但这些都很花费体力。
于是只好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摆弄手机,偶尔传几个短消息,收发邮件,好告诉其他人自己还活着。
是啊,有谁在乎隔壁座位上的家伙今天究竟是塞车迟到还是昨晚被破门而入的抢劫犯割掉脑袋。
只要这个倒霉蛋没有找你借过钱。
就算有其实也没关系,作为回报你可以心安理得的把所有的麻烦都推给他。
一个死人。
起码是一个不在场的人。
死活并不是关键。
记得有人说过,公司是个大家庭。
我猜不出究竟什么样的家长能够养出威尔逊那样的儿子来。
他是个混蛋。
虽然这并不一定是我枪决他的主要理由。
但总要有个理由。
也许我忘记说。
我杀了他。
过程很简单,用枪。
处理尸体是我最讨厌的部分,我害怕碰他,所以只能选择烧掉,我永远也忘不了硫酸腐蚀尸体所散发出来的糟糕气味,根本无法形容,简直太恶心了。
我开着他的车在尸体上碾来碾去,因为我没能准备足够多的硫酸。
其实是没想到会用到那么多。
不管怎样,查理·威尔逊,不复存在了。
他的灵魂不复存在了。
而至于身体……
终于等到了拆绷带的时候。
为我麻醉的护士看着我,露出微笑。
我记得她。
这时候我下巴上还缠着绷带,搞不懂她着急在得意个什么,何况负责手术的人根本就不是她。
整容医生不像是普通的黑道秘医,负责救死扶伤的并不会担心自己的脸被人熟识,反而他们那副烂德行就是手艺的招牌,但整容科的医生不同,这些人随时随地为雇主制造秘密,那些不欲为人知必须严格保守的秘密。
没有比死人更安全的了。这句老话很有道理。而且很明显医生本人也清楚。
我伸手摸了摸脸颊,似乎没有疤痕,算他运气好。
干掉医生的念头应该彻底泡汤了,他能在这行里练就如此高超的手法,可见一定活了很久,也必然背负着不知多少满意顾客黑洞般的杀念,不可能被我这样一个菜鸟得手。
护士蜿蜒着腰肢推来一面带有滚轮的镜子,之所以没有用手持式的镜子也许不仅为保证医疗人员的安全显然也为杜绝不必要的损失。
就算是再高明的画家也无法保证教每个顾客都称心如意,有的人就是不懂得适可而止,根本不管画布原本究竟有多么令人难堪。
我看到了一个面容猥琐的男子,就坐在我正对面的病床上。
“告诉医生,我很满意。”
“他很高兴听到你这样说。”
把目光从护士的领口收回来,捏着下巴我重新审视镜中那个自己。
“早上好啊,查理·威尔逊先生。”像往常那样对他打招呼。 虽然想到了最后的结果……不过看开头那部分的时候……我真以为你要出来和大伙喝喝酒了。 哇 赶紧写下去 猜到结果了嘻嘻
活着就是慢性死亡
生活是个s,人只能m的活着 哇~~我开始以为LZ要自杀! 如果有胆子这么干,也许早就轮不到马加爵名扬天下啦 去接受猥琐男子的妻女了啊。。 东维!只有你!!为什么只有你!!! 拉拉最近看自恋刑事么 ............ 色拉猪,好几个星期了,你写完了没 本帖不幸被 一年战争 于 2010-8-23 10:55 噢啦噢啦过
“。。。她尖叫一声,她觉得一个小孩因疼痛而发出的喊声太吓人了,然后她把小女儿抱到怀中,左手抓住儿子的背心。跑过转角的时候,尤德像一小袋谷子一样被她拖行在脚下,他太重了,张惶逃窜的母亲无力将两个孩子都抱在怀里。子弹打在他们身边的墙壁上,溅起瓦砾和黄烟,尤德被粗糙的地面弄得很疼,他哭喊着,尽力地想爬起来,但母亲像受惊的驴子一样高速奔逃着,他一次次的跌倒和磨蹭,很快地面上就划出很长的一道血迹。。。。”
——《我的索马里亚》 只有他 只有他我来看看不说话 本帖不幸被 色拉 于 2010-10-5 12:39 噢啦噢啦过
真的要写完咩……
好吧,这里有个逻辑问题。
有的人说,所谓人生就是由无数的选择组成的。
即使你怄气坚持不做任何选择,其实那也是一种选择。
当你思考该怎么做的时候,就已经掉进陷阱,根本无所谓谁先谁后的分别。
你们猜一个人换成另外一张脸需要多久才能习惯?而不会在早晨起床以后被镜子吓到?
其实,我根本不是在说这个,只是想聊聊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拆绷带。
这就像是过圣诞节的时候等着拆礼物。
那个乘雪橇的胖老头这次送的是一整个人生。
很好,我决定照单全收。
问题是我要怎么解释查理·威尔逊完全消失的一天。
就算是高级职员,在人际网络中享有更多的社会地位,也不会有太多人在意。
这倒是让我觉得有点意外。
查看电话,几条股票资讯的邮件,还有天气预报,经济公司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来。
没想到这家伙这样无聊。
“你昨天去哪了?”这件事有这么容易被忽略么?华盛顿的天气都比这重要?华盛顿,那关我什么事,这儿根本不是华盛顿!
我无奈的抖动身体,不想让裤子沾上尿渍。
慢慢的转头,一直在我耳边像个天气预报员喋喋不休的白痴比尔斯,我盯着他,他对我的不满浑然不觉,华盛顿飘摇的细雨对你毫无影响,管好自己的老二吧,你他妈全都尿在皮鞋上了。
我原本没想过要说这些。
但关于老二,我才突然发现格菲尔小姐秘书职位坚如磐石的真正理由。
她是个性感漂亮的金发女人,而且丝毫没有风尘气,假如她刚刚没有熟练的钻到我的办公桌下面去,我甚至还在假设她用清脆的耳光去应付威尔逊低贱的非分之想。
然而,事与愿违。
她棒极了。
她笑着仰起脸,称赞我今天紧绷的充沛精力,没错,短促但精力充沛。
谢天谢地。
妈的,她甚至没把那些吐出来。
我必须承认,这让我那些对于职场气质的荒唐想法彻底幻灭了。
用一记深喉。
我告诉自己不能把整个上午都用来干这个。
没人发现“我”,透过百叶窗我看着自己原来的座位空荡荡的。
偶尔有人也会意识到这件事,他们端着资料,或者捏着各种各样的单据,再不然就是举着电话大吼大叫,当发现他们不得不自己去做那些事情的时候,只是耸耸肩膀,就像有人告诉他们咖啡机坏了,所以也许有段时间只能喝矿泉水。
好像无法喝到咖啡这个问题反而还要更严重一些。
他们都在为自己的宽宏大量沾沾自喜。
搞不好连这个星期去做弥撒和祷告的想法都打消了。
其实,这些家伙需要的不是神父,而是心理医生才对。
“威尔把事情搞砸了。这是威尔的错。”斯班瑟胖得像头猪,但只有他喊了我的名字。
这至少说明他还记得我的名字。
他尽可能用最简短的方式把过错全都推到了我的头上,而这间公司里,我猜就算全世界,也只有我们两个人清楚真相。
我原本很喜欢他和蔼的笑容。
不过我决定立刻解雇他。
他的日子恐怕会不好过了,我记得他和我说过,他有三个女儿,最小的还不会走路,他刚刚搬了公寓,很多事情都没有头绪,他之所以搬家是希望女儿上学的时候近一些,这样他就不需要开车接送,虽然微乎其微但的确能够减少一些开支。
这样他老婆就不必经常偷偷向娘家伸手借钱了。
尽管我没有十足把握,但威尔逊的签名已经练了几天,其他部分都是用打印机解决的,足足写了三页,我打字很快,所以并没有花费太久,落款的地方是查理·威尔逊的大名,这封信必须由我亲手完成而不能假格菲尔小姐之手,因为那太尴尬了。
我看着斯班瑟灰溜溜的抱着箱子离开,敢保证他找不到任何工作。
去唐人街刷盘子吧,在那,没有谁愿意花费时间去看我所写的推荐信。
足足三页。
斯班瑟完蛋了。
今天要做的事情确实足够多,也许会熬夜,我其实很想留下来盯着办公室里的人,看他们的狼狈相,但是,我不能。
我看了看手表。
该回家了,今天的家庭晚餐我不想错过。 建议把"我做医生已经有一段时间。"放到第一段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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