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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6-10 17: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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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转载几篇日志
2009-6-10 星期三(Wednesday) 多云
今日忙碌,同样不更blog,但不妨碍我去别人家看看,顺来几篇。其一是李银河的,看她对生命的一些疑惑;其二是我大学同学、朋友的,看她发表了些私人见解。
To be or not to be?(2009-06-09 08:08:25)
标签:杂谈 作者:李银河
终于到了没有什么工作需要做的时候,此时跃上心头的竟然仍是那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是做事呢还是纯玩?To be or not to be?
生命即将步入晚年,从身体到精神都渐趋平静,不再亢奋,不再充满幻想和憧憬。应当用我的生命做什么呢?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内心中有一种怠惰,呼唤我去纯粹地享受人生,享受有生之年。本来人死去就是灰飞烟灭了无痕迹的,为什么不放弃虚妄的追求呢?我要看各种好书、好电影,听音乐会,看话剧,看风景,到处旅游,和朋友们聊个痛快。
去学画画?兴趣倒是有一点,可是又怕太艰难,人家都是童子功,到六十再开始学是不是太晚了?去写小说?又有点不耐烦,还不如去看别人写的小说。也许应当像林春那样去设计乌托邦的社会,如果有可能,就实际去推动它,让它成为现实。
还是有一个最终的事实,是我心中的最痛,我总是不敢去想那个事实,它是我心中一块坚硬的巨石,我不敢去碰,也无法最终把它从我心中驱除。那就是生存的荒谬。我从一个小小的胚胎长成了一个人,我在地球上生活几十年,然后永远地消失不见,而地球继续载着几十亿和我一样的人,寂寞地在宇宙中漫游,直到热寂。所有的奋斗,所有的成功,所有的喜怒哀乐,所有的悲欢离合,全部归于寂寥,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一想到无数星球寂寞游荡在宇宙中的景象,心中就一片冰凉。可是,无论我心中一片冰凉,还是心中一片火热,与那个宇宙的景象完全无关,对它没有丝毫的影响。甚至有没有我这颗心,有没有我这个人,对于它来说,完全无关痛痒。
我现在的精神境界完全可以出家了。我不会在现实中出家。但是我可以在精神上出家。
flashy,noisy and corny post 90s
和某人说起post 90s,发现似乎曾经的民法学教授对我的评价很对,总是能很快地对事物label,而且很多时候还很精确,但是他绝对不支持在学术上随意的labeling,因为那是不严谨的。
不过在生活中我还是依旧喜欢labeling,比如那天说到post 90s,我的label是flashy,nosiy,corny。
对于很优秀的post 90s我一如既往地秉承我的交友传统,会很仰慕、很尊敬并乐于和他们很有活力的交往。天知道我有多崇拜的那几位小朋友~和他/她们一起真得好开心!不过他们绝对不是很flashy和corny的,对于noisy么,由于我们在一起都很Nosiy,所以飘过。有些我认识的post 90s家有千万百万资产,但绝对是平民孩子,可以光着脚丫和我一起喝可乐,而不会像老人似的带着我去咖啡厅。
不过也许是更多的post 90s让我很鄙视吧?千篇一律的造型,谈吐的无知,知识的缺乏,虽然说时间能带来智慧,但是对于那样的大脑我觉得智慧还是会绕道而走的….因为他/她们人生有一半时间在posing。鉴于我历来不和无大脑的人来往,所以绝大部分的post 90s对我而言只是空气….
sunny姐姐远在 L.A.对此的总结是,因为我们这些父母双方或至少有一个是所谓的intellectual的孩子总是用很weird的方式看问题。例如我的小圈子(我挚爱的朋友们组成的小圈子),如果一个人不能随口背出至少20首以上的有名无名的唐诗宋词或古典文学,如果不能通晓古今中外,如果不懂政治经济地理生物的基本常识,如果不能随口说起各种哲学思想,如果….基本这样的人对我就一辈子只能是someone I know him/her name,不能升级为我的friends的,best friends更加免谈。
我们也很世俗,不过因为我们会鄙视彼此的无知,每个人都拼尽全力的去看书,阅读,工作,千方百计弄懂别人不懂的知识。因此我们的think tank资源持续壮大,据我所知,以Mr.Bird为例,他的学历至少有2门,不同的两门都是非常精通的了(Ph.D和Master,还都是美国名校)。汗颜。
从小我就被告知一个人的一辈子是要做海绵(sponge)的,努力的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吸水,终有一天它会满起来,沉甸甸的,很有质感。不过长大后发现有人说得很对,人生不过是一个直径逐渐扩大的圆圈,周长越来越大,与未知世界接触面的越来越大,我只是变得更加无知了,也许选择继续读博士的sunny,Y.Z等等等都深有同感。我们都选择了走走停停,或孤单或有伴,但作为一个clan一直在一起,在地球的这边或那边。
我们也会 noisy,不过不会影响别人,也许更多时候会趁着黑夜,披头散发的出去,听着自己MP3里的rock in’ roll,跑上几圈,沉浸在我的耳际里的疯狂噪音,别人是感知不到的。我会在听着愤世嫉俗的rap和rock时,笑眯眯的和身边的孩子say hi。或者自己去到远处躲起来,带着黑黑的皮肤回来。说话我们对陌生人和不熟悉的人会很温柔,仔细倾听。只有真正成为好友,才会嬉笑怒骂,不管多暴力的粗口都会随口而出(这点我还是不太在行,对不起,my best friends)。
Corny,嗯,也许有些过分的词汇?不过如果一个人 truly corny的话,以我为圆点的50M内的circle他/她都会被我的恶毒的小宇宙杀死。如果一个很corny的人还show off她/他的pooooor taste,那他/她可以去自杀了….如果地球上只剩一个这样的人和我,我会义无反顾的去杀死我自己,免得我的呼吸被污染,眼睛被玷污。也许这也是我和我深交7年的好友分开的原因,因为他当初义无反顾地爱上一个令人呕吐的post 90s后女孩,我的超感直觉在两人在一起的初期我就“出口伤人”,友谊破裂。他和他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的结局不过是惨烈分手散场,女孩以为有百万资产的他是金贵婿,除了平时敲诈勒索,巧立名目的要钱更是疯狂。而习惯了AA的好友无福消受,分手时居然被女孩拿贞操和所谓的baby做要挟。 Coooool~好友历经苦难回归我们的圈子,想恢复友谊我却再也不能接受了,他曾经那么鄙视我的判断力,那么的不信任我,我不能接受了。
Soooooo, these flashy, noisy and corny的post 90s get out of my life.
2009年5月 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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