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观与经济体制的冲突
(二)
我在这里并不是去批判儒家思想和道德观念,这毫无必要;也不是去强调它的封建性,因为人们往往在评价儒家思想“封建”的时候,并不懂得它到底“封建”在哪里,统统归为糟粕,进行统一或单方面的打压。这又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儒家意识形态及其道德观念,是我们中华大地存在了两千年多年以上、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维持了社会秩序与人性和谐的思想意识,它是一种哲学状态。
也就是解释人应该如何生存的道理。
而我们现在之所以说它过时了,“道德观念”沦丧了,是因为它解释的是传统社会中的人应该如何生存,而不是我们。
“道德观念”的陈旧性,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甚至在旧有体制的环境里面,它也有许多解释不了问题、承担不了的责任。
现在我们来举一个具体例子加以分析:
一个老实的人,因为生活所迫,穷困得实在没有办法,妻子幼儿都需要他哺育,还有生病的母亲需要昂贵的医疗费治疗,而他实在无法再在自己的生活环境里面取得更多的物质利益,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他心爱的妻儿与老母,他宁愿触犯法律,铤而走险去抢劫。
这个例子,是一个典型的道德观念自相矛盾的例子。你说这个例子里面的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
他为了家庭,为了爱,为了母亲的病,为了能够保护她们,他甘愿越矩,牺牲自己的利益,这应该算作“善”的行为。因为他对家庭付出了爱,对母亲付出了孝顺,对子女付出了呵护,他正是儒家教义和道德观念里面所宣扬的、最基本、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好人”。因为儒家教义本身就是以家为圆心出发的。
但是你又能说他是“善”的吗?
他抢劫了。
他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而且很可能侵犯的是国家的利益,因为他造成了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如果每个人都像他这个样子,没钱了就去抢劫,最后的结果只能造成社会的动荡,国家的崩溃,人民生活的不安全,这样的一个人,他不是“恶”是什么?自私自利,无视王法,伤天害理。
但是我们的结论出现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极端——一个人居然同时拥有了道德里面的极善与极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先不说儒家的道德观念对这件事的解释,我们先来看看另一个更典型的例子:
有一个村子,因为适应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慢慢流失了,青年人口全去了大城市谋求生活,剩下来的老年人和已经生根的家庭没有办法靠那么一点贫瘠的土地生活,大家都很痛苦,新生下来的娃娃连吃点优质奶粉的钱都没有,村长也很着急。然而他们村子除了靠近海岸,没有其他优势,于是村长下定决心,带领全体村民集体走私,为了大家都能够活下来,能够过好,他不吃不睡,不管自己的身体状况,学习如何走私,勘查地形情况,动员大家出海,十分辛苦的安排他们的活动与细节,教导村民们怎么躲过海关的检查,怎么联合起来取得更大的利益。最后他们村子终于富起来了,村长虽然瘦到皮包骨,满脸皱纹,还受过伤害,但他心里很高兴——
你该怎么去评价这个人?
在道德观念中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
如果他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那么出的,究竟是什么问题?
我们先来看看儒家的道德观念怎么来解释这两件事情。
他们管这叫“忠”与“孝”。
“忠”就是对国家的忠心,对国家财产,对人民利益的保护;“孝”就是对自我,对自己的家庭,以及由这个家庭延伸开来的任何与你休息相关的小团体的利益所产生的保护情绪。这两个之间是有绝对矛盾的。“忠孝不能两全”。因此儒家告诉你,在大义面前,在“忠”的面前,你要放弃自己的“孝”,放弃那一局部的小利益,从而去成全对国家,对整个社会的维护。像上面说的那两个人,一个为了家庭抢劫,一个为了村子走私,他们都是“孝”的典范,但因为跟“忠”起冲突,所以从道德理念上来讲,他们应该放弃“孝”,成全“忠”,这样才是大义,才是真正的道德的人。而当每个人都去这么想的话,都放弃“孝”,成全“忠”,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无比美好,会很崇高,上面那个村长,还有那个抢劫的人,都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情,会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或者我们去批判他们,去教育他们,让他们懂得大义的存在,去宣传这个思想,让他们别做傻事。这才是人人应该关心的问题,这是价值观的树立,这才是道德的社会。
听起来好像很圆满呵?
但是你发现没有,这里面隐藏了一个极大的问题:他们没有解释原因。
他们如何去解释这两个人为什么会那么做的原因?
因为他们解释不了。
因为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
现在我们再来放开道德观念,不去评判那两个人的善恶,我们来看看这两件事情背后的真实。
首先,这两个人既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这两个概念在他们身上是没有意义的,他们所谓“坏”的地方,其实只有一点:他们触犯了法律。
我们对他们的批判也只能局限于此,他们不应该不遵守宪法,不应视现代社会的经济规则与经济原则于无物。任何人都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取得财产,劳力换取也好,智力换取也好,甚至是身体换取也好,总之,一定要符合“等价交换”和“维护个人私有财产”的原则,不能去抢劫,不能走私,不能侵犯别人的利益,更不能引起经济上的恶果。这是他们两个应该承受的法律责任。而他们的行为一旦被揭发,是必然会受到法律惩罚的。——这才是判断这两件事情上应有的正当态度。我们应该教育他们的,应该宣传的,是让他们守法,而不是遵守道德。
这就是儒家的道德观念无法完成的责任。
为什么?因为产生道德这个东西的时代环境里,没有法。
没有法律(我这里说的是现代意义的宪法,而不是古代君主统治下的律法,那个东西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阶级特权存在的,不是我们现在的保护公民利益的宪法)的存在,他们没有办法利用有效的手段去打击这种违法的行为,但他们又不能让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状况诞生,因此他们只好诉之于道德上的约束,想利用道德的力量来让人们自觉遵守理应由法律承担的行为规范。这是道德最大的问题,也是它为什么落后的原因,因为法律已经诞生了,法律比它更有效,根本不需要道德束缚,人们只要守法,就绝对不会出现上面的问题。
而这里又隐含了儒家的一个阶级性。它所要求的“忠”与“孝”之间的妥协,其实是在要求每个公民做出自我牺牲,拿出自己家庭的利益,自己村落的利益,来迎合国家的利益,宁愿自己家庭穷,全村人饿死,老少离散,母亲重病不愈,小孩得不到好的营养,也一定要遵守道德,不能犯事。这样才是“忠”,才是一个道德的人——这里面隐含的是什么?
是道德的阶级性!
不要忘了,道德产生于阶级社会,它在法律并没有形成之前,所要求的是人们对统治阶级,对君主的服从,甚至是对它的牺牲,所以道德中才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才有在国家利益面前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宣传,它是在你意识到了这个阶级性之后,意识到了家与国是不平等的,民与君是不能两全的,所以你要服从国,舍弃家,来完成道德中的大义。
这是儒家学说最大的欺骗性。
这个欺骗性诞生于专制社会,但是并不符合我们现代社会,而因它产生的道德标准,又不可避免的带有欺骗性的色彩,它欺骗的不是那两个讨生活的人,而是欺骗了我们看待上面两个例子的眼睛。它在掩盖事实。
这个事实是什么?是法律背后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做?
换句话说,就是为什么他们会那么穷。
这才是我们应该真正关注的问题,想通了这个问题,才能找到事情的解决途径。这里面不存在任何的道德问题,它是一个极其严肃的社会课题。为什么那个老实人会穷得养不起家,他的经济上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是他个人经营不善,还是社会动荡或是变革造成他没有饭吃,亦或者是有更大的经济团体,比如说垄断、欺诈公司、股市暗箱……而他的母亲为什么病得付不起医疗费,究竟是他太穷,还是医疗制度有问题?那个村子怎么就会贫困得养不起老小,是他们地理环境上的问题?还是经济环境下依靠田亩的小农经济本该被淘汰,他们村子注定要没落下来。——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严肃关注的社会现象。只有找到了这些现象背后的根本,才能解决他们两个人的人性悲剧,解决他们所谓的“家”和“国”的矛盾,其实根本就没有矛盾,有的只是社会问题,甚至是制度问题。
他们爱家没有错,为了家去铤而走险,从感情上来说,这也没有错。他们唯一错的地方是触犯法律,这是应该受到批判的,而在这个批判背后,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为什么他们周围的社会环境会让他们胆大包天到宁愿触犯法律,也要拼搏一把,如果这是一个普遍现象的话,那么一定是制度在哪个地方出毛病了,我们应该赶快改革。
道德掩饰的就是这个。
这也是儒家真正想掩饰的东西。他们让人们把目光都注意到道德的评价与宣传上面,将社会病根解释为道德问题,仿佛是他们对国家的不忠,对国家的不义,是他们人格与人品上的毛病,造就了社会动荡的现象。只要他们甘于贫困,他们就是高尚的人。
这叫什么?
说得稍微难听一点,这叫“愚民现象”。
它在禁止你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甚至甘心于生活的穷困,不去考虑怎么样让自己的经济状况好转,让你始终停留在他们制定的低水准的生活标准下,还过得很开心。
道德是很可怕的。
一旦当所有的人都将这个道德标准作为行为规范的时候,其结果就是限制生产力的发展,制止你去过更好的生活,妨碍国家拥有更好的经济秩序,掩盖他们解决不了的社会现象,把国家、法律、体制、社会、经济应该承担的责任,分派到你个人的头上,让你认为这是你的道德问题,而不是其他的问题。在中国过去两千多年的时间里,民主宪法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道德规范确实在起着相当积极的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个人行为,实行了一部分法律的责任,给我们华夏的古代社会带来安宁与秩序。但是当我们现在已经拥有宪法,拥有商品经济,以及随之而生的更先进的制度,再去讲“道德”,其结果只能是用一个不合适的酒瓶来装新酒,新酒必定洒出来,引起人性上的迷惑与危机。
我们应该放弃道德了,用更现代的目光去看取事物。
这个不光可以在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以让自己得到理念上的成长。
比如上面那两个例子中的主人翁,假如说不是社会问题的话,是他们个人的问题,是那个老实的人不懂得怎么赚钱,怎么利用自己的才干来换取经济利益,这就是他必须学习的事情了,他应该看清楚,问题在他自己身上。是他的无知导致他家庭的困苦,这跟他爱不爱家没有关系。而假如说他是受到诈骗,或是母亲的医疗程序上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那么他应该诉之于法律,利用法律来维护他的个人利益,这个也跟他的那个所谓的“道德”还有“孝顺”没有关系,他缺乏的是法律意识,他不敢告,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人格上的懦弱。
而那个教导村民走私的村长,我想问问他?是不是事情真的绝望到那个地步?只能用犯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其实还有别的方法,比如说开发旅游区,种植更适合田地的经济作物,或是动员村民去经商,哪怕我们再被动一点,去申请贷款,请求国家资助,造成舆论宣传,去电视台做节目,诉说村里的经济状况,请求社会人士的帮助……种种种种,并非只有一条路走。如果他们村里的情况不是社会与制度造成的,那他就应该反省一下自身认知上的问题,他是不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去别人的村里考察考察,去找找相关的书籍?
这就是道德掩饰下的另外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无知。
道德容易掩盖人的无知。
它让人只把思维关注在道德评价与道德约束上面,却不让人去反省自己的作为,思考它的原因。
而这个问题又可以引发很多的人性问题,比如说那个老实的人,明明是他自己的无知和无能,导致家庭的穷困,他的妻子有没有理由责怪他?有的。有没有理由带着孩子离开他?有的。因为他的无能,导致家庭生活的维持困难,这样的直接后果是小孩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得不到更好生活条件,甚至是他想去犯法的时候,又会给家庭带来危害。他的妻子在法律和生活义务上面完全有资格离开他或是批评他的。如果仅仅因为这个老实的人极爱极爱他的妻子,为他的妻子付出了很多,而去责怪离开他的妻子的无情,责怪她的不道德,这是没有看到根本原因。真正能够解决他们两个问题的,是让那个老实的男人赶快振作起来,找到谋生的手段,重建他们家庭的温馨,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途径。你去对那个妻子做“道德批判”,去同情那个男人,对他们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相反还会冤枉人。
因为你给那个妻子贴上了一个“不道德”的标签,这是她不应该承受,也没有理由承受的。法律保护她的利益。
而你以为指责妻子的无情,让她有了“道德”,事情就会好转吗?好吧,让他们两个你搂着我,我搂着你,最后一起穷困到死,或是一个坐牢,一个送饭,你以为这就是对他们好吗?这就是道德的力量吗?这里面掩盖了一个非常深刻的人性问题,是我们下一章将要谈到的内容。但是在这一章我们可以暂且做一个总结:在找不到感情和利益互相妥协的更好的办法之前,而那个丈夫又不愿意学习,妻子还是离开他比较好,这样对他们双方,对家庭,对孩子都有好处,剩下的问题需要在法律上面协商,还是与道德无关。
听起来是不是很不舒服?还是道德美一点。但现实就是这样。
这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无情,这是一个经济上的问题、和人性上的问题。无论哪一方面,都是客观的。你之所以觉得它看起来不太美好,甚至有些无情,那一部分,是因为传统的道德观念还在你的思维里起作用,这个道德观深根蒂固,一时半会儿改不了的,需要我们慢慢的转变;而另外一部分,是我们需要去寻找的,在道德之上的,另外一个意识形态,一种处理人跟人之间相处方式的新理念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下一章我们再来谈这个新理念,而这里要总结一句的是:
世间本无道德,相信的人多了,才有了道德。 |